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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原文鑒賞

時間:2024-12-17 14:45:03 銀鳳 魚我所欲也 我要投稿

《魚我所欲也》原文鑒賞

  導語:《魚我所欲也》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探討了人的生死觀。下面是孟子《魚我所欲也》的鑒賞,歡迎參考!

  《魚我所欲也》原文鑒賞 1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

  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也!(《孟子·告子上》)又說:“義,路也!┚幽苡墒锹贰!(《萬章下》)孟子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生命而要義。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

  孟子從三個方面論證了舍生取義的意義。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边@幾句論證說:生命是我珍愛的,但還有比生命更為我所珍愛的(指義),所以不能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為我所厭惡的(指不義),所以有時對禍害(死亡)不愿躲避。這是從正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這幾句論證說:如果沒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樣不能用呢!如果沒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避免禍患(死亡)的.事情哪樣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這樣下去,人們的行為不是會變得無所不為、卑鄙無恥了嗎?這是從反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其三,“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边@幾句論證說:通過這樣的手段(指不正當?shù)氖侄?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過這樣的辦法(指不正當?shù)霓k法)就可以避免禍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還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愛的(指義),還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指不義);不單是賢人有這種重義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賢人沒有喪失罷了。這是從客觀事實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有人舍生取義。通過論證,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就成立了。

  為了使這種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著用具體的事例來說明!耙缓勈常欢垢弥畡t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薄昂劇笔枪糯埖膱A形竹籃,“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爾”是大聲呼喝著,“蹴爾”是用腳踢著。這幾句說:只要得到一小筐飯、一小碗湯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餓死,如果是輕蔑地呼喝著叫別人吃,哪怕是饑餓的過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腳踢著給別人吃,那就連乞丐都不屑要了!抖Y記·檀弓》有一段故事與此相類似:“齊大饑,黔敖為食于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mào)貿(mào)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zhí)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厭惡,所以寧愿餓死也不愿接受別人侮辱性的施舍。連無人認識的路人和貧困低賤的乞丐都能這樣做,常人更不用說了。這一事例生動地說明了人們把義看得比生更為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就會舍生取義。

  在孟子看來,“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這種重義之心,人人在生與義不可兼得之時都應舍生取義。但是,在現(xiàn)實生活中卻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窮困危急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寧的環(huán)境中卻見利忘義。文章第三段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會上確實存在“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有人不問合不合禮義而接受萬鐘俸祿呢,萬鐘俸祿對自己有什么好處呢!盀閷m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是為了住房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因為給了所認識的窮朋友以好處而使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嗎?華麗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這些都是身外之物,與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當初寧肯餓死也不愿受侮,卻為了這些身外之物而不顧廉恥,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謂失其本心”,孟子認為這種人原來也有舍生取義之心,后來因為貪求利祿而喪失了。孟子警告說:“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不辯禮義而受之”的可恥之事應該罷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個比較高傲的人,他不肯遷就,不肯趨附權(quán)勢。他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經(jīng)在齊國任客卿,后來因為與齊王的意見不合,便決定辭去齊卿回家,齊王托人挽留孟子,條件是準備在首都的中心地區(qū)建一座房子給孟子住,并送給孟子萬鐘糧食作為弟子們的生活費用,結(jié)果遭到孟子的嚴辭拒絕。(《公孫丑下》)可見,孟子在本篇中所說的“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是有所為而發(fā)的,表現(xiàn)了孟子大義凜然的性格和氣概。

  孟子在本篇中對舍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后世產(chǎn)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義”奉為行為的準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guī)范,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過零丁洋》詩中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爆F(xiàn)代無產(chǎn)階級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義詩》中說:“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边@都是與“舍生取義”的精神一脈相承的。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xiàn)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xiàn)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本來,這話用一句就可以說完,即“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來,加強了氣勢,增強了感情,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詞嚴、理直氣壯。其次,為了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生動有趣,孟子喜歡使用比喻,本篇以具體的魚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義,以“舍魚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義”,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如把魚與熊掌對比,把生與義對比,把重義輕生的人與貪利忘義的人對比,把“鄉(xiāng)為”與“今為”對比,這樣互相比較,道理說得更加清楚,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魚我所欲也》原文鑒賞 2

  魚我所欲也

  孟子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之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本文節(jié)選自《孟子·告子上》,題目是第一句抽出的。文章論述了儒家“舍生取義”的思想,批判了世俗小人追逐富貴利祿而不顧禮義的行為。全文結(jié)構(gòu)緊湊,條理分明,立論、論證、發(fā)揮三個層次井然可判。

  文章第一段是提出和解釋中心論點。作者先用一個生動的比喻:魚是普通食品,熊掌是高級佳肴。如果兩者只能選取其一,人們當然舍棄前者選擇后者。這個道理很明顯。孟子以此來比喻生命和道義的關(guān)系,這就形象而鮮明地引出了“舍生取義”這一中心論點。

  然而僅僅用一個比喻,中心論點表述得還不夠具體深刻,故作者緊接著又對“舍生取義”從生與死兩個方面來論述。人們都渴望生而害怕死,但是人還有比生更渴望的東西,那就是“義”;還有比死更畏懼的東西,那就是不義。為了“義”,人們不茍且偷生,不貪生怕死,這就是舍生取義的具體含義。這一段文字句式兩兩對應,十分整齊,“魚”與“熊掌”、生與死、義與不義等對立的概念形成鮮明的對照,給人以十分強烈的印象。

  第二段是對中心論點所作的論證。作者先從反面落筆,假設(shè)生與死的問題是壓倒一切、至高無上的。如果這樣會出現(xiàn)什么情況呢?結(jié)論必然是只要能夠達到求生避死的目的,就可以不顧禮義廉恥,什么事情都可以無所不為,什么手段都可以無所不用了。但是孟子卻指出偏偏有人明擺著可以求生避死的方法而“不為”、“不用”,可見世上還有比生死問題更重要的東西。這就否定了上面的假設(shè),暗示義與不義的問題才是至高無上的,從而論證了“舍生取義”這一命題的可能性。

  接著作者又進一步說明“舍生取義”這一命題的必然性,指出它并非只是發(fā)生在少數(shù)“賢者”身上的個別現(xiàn)象,而是“人皆有之”的普遍道理。為了說明這一點,孟子舉了個“不食嗟來之食”的通俗例子!耙缓勈,一豆羹”,極言食物之少,而“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則又說明這極少的一點食物意義重大,生死攸關(guān)。但是如果“呼爾而與之”、“蹴爾而與之”,那便是對人格的侮辱,即使是沿街乞討的乞丐也不愿接受。因為在孟子看來,人們的羞恥之心,是勝過求生的欲望的。而所謂“羞恥之心”,正如孟子所說,是“義之端也”。常人寧愿餓死也要維護自己的羞恥之心,這就說明“義”比“生”更重要,從而為“舍生取義”提供了更充分的根據(jù)。

  第三段,作者由中心論點出發(fā),引申發(fā)揮,把矛頭指向批判的對象,即那些為了追求萬鐘俸祿而不辨禮義的人。文章緊緊承接上文,將這些人的表現(xiàn)同上面那個例子進行比較。“萬鐘”與“一簞食,一豆羹”相比,數(shù)量上是大大增加了,但其意義卻減少了。因為“萬鐘”俸祿,不外乎關(guān)系到“宮室之美”、“妻妾之奉”之類身外之物,這同生命本身的價值相比,當然是微不足道的,因而它不能同那關(guān)系到生死的“一簞食,一豆羹”相比。但在上面那個例子里,人們在“生”與“義”二者之間選擇了后者,而現(xiàn)在這些人在遠不如“生”重要的身外之物面前卻反而不能做出正確選擇,這就足見這些見利忘義的小人的荒謬和愚蠢。在這里作者連用三個“向為身死而不受”的排比句式,將這些不顧禮義追求“萬鐘”的人同前面所提到的“乞人”加以對比,并以“是亦不可以已乎”這一反詰句作結(jié),行文富有氣勢,語氣夾帶著尖銳的嘲諷,流露出強烈的感情色彩。最后一句指明這些人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失其本心”,這就與上文“賢者能勿喪耳”相對應,說明了世俗小人與賢者的差別之所在。

  這篇短文開頭運用形象的比喻引出中心思想,表現(xiàn)了孟子散文“長于譬喻”的特點。然后逐層加以分析論證,有正面論述,又有反面論述;有理論分析,又有具體例證。將深刻的道理以淺顯通俗的語言說出,邏輯性強,富有說服力。文章前兩層以第一人稱“我”引出議論,語氣懇切真摯。文中多用反問句,使文章具有一種不容反駁的雄辯家氣勢。

  孟子所說的“義”是有其特定的階級內(nèi)容的。它指的是儒家的倫理道德規(guī)范。孟子把他的`“義”說成是出自“人皆有之”的本心是錯誤的。實際上不同時代不同階級有不同的“義”,這個“義”并非出自抽象的人的本心,而是由各個社會各個階級共同的“利”(物質(zhì)利益)所決定的。但是我們今天如果給孟子的“義”賦予新的含義,那么舍生取義的精神還是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如共產(chǎn)黨人在戰(zhàn)爭年代面對死亡發(fā)出“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的豪言壯語,這便是一種“舍生取義”的精神。

  《魚我所欲也》原文鑒賞 3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jù),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他從人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與死、利與義、守義與失義等方面,層層深入、正反對比地論證了義重于生,必須舍生取義。還強調(diào)指出“非獨賢者有是心(舍生取義之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人如果經(jīng)不住萬鐘、宮室、妻妾、施恩的誘惑,必然會“失其本心(舍生取義之心)”。

  《魚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舍生而取義者也”。這當中的“義”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謂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惡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為“廉恥之心”)。因為人只有擁有“羞惡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線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圍所不接納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這樣才能不被“宮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識窮乏者得我”所誘惑,而像“不食嗟來之食”的人一樣,內(nèi)心有一種凜然的“義”。

  《魚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結(jié)構(gòu)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論點應當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惡有甚于死”的“本心”,“賢者能勿喪耳”。如果把《魚》文分成三段來分析,是不難說明這一觀點的。本文邏輯嚴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對比等修辭手法的運用,使語言生動、流暢,氣充詞沛,頗具說服力。

  《魚我所欲也》原文鑒賞 4

  本文節(jié)選自《孟子·告子上》!陡孀由稀返闹饕獌(nèi)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氨拘摹辈豢尚∫暎驗樗鼈兎謩e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tài):“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比藨撏魄蟊拘模樦氨拘摹钡姆较虬l(fā)展,并將它發(fā)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么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guān)頭,人也能經(jīng)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虧心事來。其實,僅對本文的結(jié)構(gòu)進行一番分析,我們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講每個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簡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義”的觀點,并分別從正面和反面加以闡明。行文至“所惡有甚于死者”,作者對這個觀點的論述就結(jié)束了。緊接著“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提出了新的命題: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賢者”能夠保有它。第2段就是對這個命題的論說和闡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證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辯禮義”接受“萬鐘”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慣有行為,并對此進行批評和嘲諷。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舉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牽涉生死,而只是富貴與“義”之間的矛盾與對立,所以,它和“舍生取義”的說法沒有什么關(guān)系。從課文整體上看,人應該保有“本心”是本文論述的中心!吧嵘×x”的觀點和不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講的都是“本心”賦予人的極大力量,屬正面論證;“不辯禮義”接受“萬鐘”的故事講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恥,屬反面論證。

  朱熹說:“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于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于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不省察于斯焉!保ā端臅戮浼ⅰ罚┻@段概括主旨的話,還是比較恰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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