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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維修人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保證維修人員維修操作規(guī)匯范、準確。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工程維修人員。
三、內容
1、接到部門主管的維修指令后,維修人員根據維修內容準備好所需維修工具和維修材料后,并持《維修單》趕到維修地點。
2、公共區(qū)域的維修程序
1)首先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如安全護欄、維修告示牌、高空作業(yè)告示牌等。
2)做好公共場地的保護措施,將維修工具或維修材料放在舊報紙或抹布上,避免對公共場地造成損壞。
3)維修工具及材料須安放在不影響用戶使用的位置,如有用戶出入必須主動禮讓用戶。
4)維修結束后,立即清理維修現場,及時撤掉告示牌。
4、室內有償維修程序
1)記清維修用戶的`房號或單元,到達維修地點并核對無誤后用食(中)指關節(jié)輕聲扣門。
2)用戶詢問時,主動向用戶問好,自報部門,說明維修內容。
3)進入室內前必須穿上塑料鞋套,進入用戶房間后,首先做好維修現場的保護措施。
4)如維修中會產生較大噪聲時,同時提醒客人并禮貌地客人表示歉意。
5)如維修中會產生較大灰塵或漏水時,必須事前做好防護措施,盡量減少污染,同時提醒客人并禮貌地客人表示歉意。
6)維修時應盡量保持戶內環(huán)境雅靜,嚴禁高聲喧嘩、散漫。不準隨意動顧客的物品,不準在施工現場吸煙、吃東西。
7)維修完成后,立即清理維修現場并請用戶進行驗收。
8)用戶驗收合格后,請作戶在《維修單》內簽名確認。
9)用戶簽名確認后,向用戶表示謝意,與用戶道別,并輕輕退出房門,輕聲關閉房間。
10)修結束后,維修人員必須將《維修單》妥善保存。
四、相關記錄:
《維修單》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加強維修廠安全管理,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公司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為實現本廠的安全目標,確保安全管理體系的高效運轉,從關心人、愛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出發(fā),重視安全生產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安全培訓計劃。
2、適用范圍
維修廠全體人員。
3、職責
3.1本廠所有人員必須積極主動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生產的意識和素質。
3.2本廠負責人和安全管理員要按照公司安全部的要求,自覺參加有關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和考核。
3.3本廠從業(yè)人員應服從本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自覺參加本廠組織的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工作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管理要點
4.1維修廠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接受公司級、廠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頒發(fā)安全上崗證,持證上崗。工傷、病假復工和變換工種教育參照新工人三級教育辦法執(zhí)行。維修廠要負責廠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教材的編寫,并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臺賬。
4.2維修廠應認真執(zhí)行《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特殊工種按市勞動保護教育中心要求及時參加復審和新人員的初審培訓。組織特種作業(yè)人員學習《特種設備(承壓類)管理制度》(試行)、《特種設備(機電類)管理制度》(試行),應對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培訓,并統(tǒng)一由環(huán)安部組織安排電工、電焊工、現場機械操作工等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取證工作,包括起重設備操作證、壓力容器焊接證和電工證,并每隔2年參加一次復審。
4.3日常安全教育,由維修廠廠長負責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組每天下達生產和施工任務,應同時進行安全交底。根據本廠安全生產特點和生產作業(yè)安全基本知識有針對性的.進行生產現場安全教育:
4.3.1生產現場安全生產規(guī)定及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4.3.2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3.3本廠機械、電氣設備、設施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及安全防護知識;
4.3.4本廠預防各類事故的安全知識及緊急情況處置辦法。
4.4維修廠應負責組織發(fā)動全廠員工,提出改善勞動衛(wèi)生條件的合理化建議,制定防塵防毒措施,報有關部門審批并組織實施。教育員工執(zhí)行有關操作規(guī)程,普及防塵防毒知識,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塵防毒器材。
4.5維修廠應組織員工學習各種工業(y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配合職防部門組織對有毒有害崗位作業(yè)等人員進行身體檢查。
4.6維修廠應實施和組織員工學習《部門(廠)工段(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活動和活動記錄。有計劃的組織員工學習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工種、崗位的操作程序,動作標準,學習相關事故案例,吸取經驗,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4.7維修廠安全管理員應組織人員學習使用消防救援應急器材,并設有專人保管消防救援應急器材、設施,保持完整好用。
4.8維修廠應每年編制安全培訓計劃,針對公司生產的特殊情況,制定培訓內容及要求。
5、相關文件
5.1 《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5.2 《特種設備(承壓類)管理制度》(試行)
5.3 《特種設備(機電類)管理制度》(試行)
5.4《生產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5.5 《部門(廠)工段(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為了加強設備管理,提高維修人員技術水平,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生產,更好的為工廠生產系統(tǒng)服務。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車間設備維修人員。
三、維修與考核:
維修:
1、維修人員嚴格按照設備報修單進行設備維修(詳見報修流程圖)。設備維護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應把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監(jiān)督操作者按設備使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正確使用設備,防止設備事故的發(fā)生,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和檢修周期,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為生產提供最佳狀態(tài)的生產設備。并根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維修過程實行科學檢修,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拆裝。
2、遇緊急和特殊情況,維修主管有權指定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人員和工序相關人員必須配合。
考核:
考核人員按照設備維修人員考核辦法每月進行考核,做出評定給予打分。
四、加班與休假制度:
1、設備維修主管根據設備報修情況,合理安排人員加班,負責跟蹤檢查,共同解決問題。
2、車間維修工實施月28天工作制。為保證生產,休假按周日輪休制實施。為了防止同時休假,應提前請假,及每周日至少有2名維修工和1名電工值班。如有特殊情況,本月出勤超過28天,可向領導申請補休。
五、各維修人員區(qū)域職責明細:
機修人員區(qū)域職責明細
1、機修A負責維修區(qū)域:大線切割車間、6B1車間、6B2車間、4B研磨車間、拋光車間。
2、機修B負責維修區(qū)域:6S研磨、4S研磨、9B9S研磨。
3、機修C負責維修區(qū)域:小高速倒邊、大高速倒邊、低速倒邊車間。
4、機修D負責維修區(qū)域:外形加工、晶片清洗、49S腐蝕、SMD腐蝕、分頻機機械部分。
電工人員區(qū)域職責明細
1、電工A負責維修區(qū)域:分頻機、大線切割車間、6B1車間、6B2車間、4B研磨車間、拋光車間、外形加工、SMD腐蝕等車間的電氣維修。
2、電工B負責維修區(qū)域:6S研磨、4S研磨、9B9S研磨、晶片清洗、49S腐蝕、小高速倒邊、大高速倒邊、低速倒邊車間等車間的電氣維修。
3、電工C負責維修區(qū)域:老廠多刀機、測角機等設備的維修(機械和電氣)、新廠研磨工序測頻儀、環(huán)境。
實驗室設備
4、電工D負責維修EFG測角設備。
六、備品配件,工具管理制度
1、設備,維修主管根據維修需要支領備品配件,負責對備品配件使用情況跟蹤監(jiān)督。
2、備品配件嚴格實行交舊領新原則,不得隨意丟棄,好壞混放,杜絕損壞和浪費備品配件情況發(fā)生。
3、各維修工段現場暫存?zhèn)淦放浼仨殗栏袷褂弥贫龋龊檬褂玫怯洝?/p>
4、各維修工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專人負責保管。
5、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正確,合理使用,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使用。
6、建立工具管理檔案,建立工具報損制度,按照報損原因申請,所有工具堅持交舊領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tǒng)一處理,不準外流。
七、設備零部件的外委加工:
1、設備主管根據維修設備實際情況,安排所需零部件的外委加工和零件的驗收,做好記錄。加工明細定期向上級領導匯報,遇特殊情況做到先請示后加工原則進行。
2、設備主管定期與工廠會計、加工戶進行溝通。以便會計對加工費用及時核算入賬,加工戶及時結賬。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4
1、目的
維護大廈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及保障公共安全。
2、范圍
中洲中心設備。
3、職責
維修技術人員負責運行、管理
4、內容:
4.1交班人員要清潔完各自的機房、泵房、配電房、值班室、維修室、空調房的衛(wèi)生方可交班。
4.2值班人員應按統(tǒng)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遲到、早通、無故缺席,不能私自廟班、頂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提前征得主管同意,按規(guī)定填寫調、請假單后報主管審批才能生效。
4.3交接班雙方人員必須做好交接的準備工作,正點進行交接。其內容包括有:查看運行記錄,介紹運行狀況和方式,以及設備檢修,變更等情況,清點儀器、工具、檢查設備狀況等。交接班時雙方在值班日志上簽字。
4.4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到班,并了解好上班機電運行情況和維修處理后方能正式進班。進班后要保持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確保各系統(tǒng)的`正常運轉。
4.5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交接班:
1、在事故處理未完成或重大設備啟動或正處于停機時;
2、交接準備工作未完成時;
3、接班人數未能達到規(guī)定人數的最低限度時;
4、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神志不清而未找到頂班人時。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5
1、正常情況下,維修人員每天10點以前必須入井,否則一人一次處罰10元。
2、每人每月有4天休班時間,不準集體休班,只準輪休,每天至少有兩人上班,多休班一天每人每天處罰30元。
3、有事提前請假,否則每人處罰50元。
4、通知開會,班長必須參加,否則一次處罰10元。
5、維修人員工作上必須聽從礦上安排,否則除所修棚子不計數外,另罰款100元。
6、架棚質量則點棚人員負責監(jiān)管。
7、當天所放的材料當班沒用完在下班前必須堆放整齊,否則一次處罰10元。
8、作業(yè)地點的水管、風管、電纜線及設備等必須保護好,否則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罰20~200元。
9、入井前必須將勞動保護用品佩戴整齊,否則礦部查到一次罰款10元。
10、在上級到礦檢查時,維修人員必須聽從礦方安排,否則一次處罰50元或50元以上。
11、在危險地段維修必須采取抬棚、點柱及飄蒜等措施控制好,否則出現冒頂時后果自負,抬棚、點柱、飄蒜等維修基本措施不給報酬,特殊情況除外。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6
第一條 設備管理部每年上報《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計劃單》,每月根據實施情況填寫一份維護保養(yǎng)報表。
第二條 次月上旬由主管進行檢查,作為員工評估的依據。
第三條 設備因維護保養(yǎng)不好而造成事故,要由當班班組長填寫事故報告,并按事故性質和損失程度進行處理。
第四條 開關、插座的清潔的檢查工作,開關、插頭、插座、機器接零保護檢查緊固,應做到每日巡檢。
第五條 機器保養(yǎng)分機保養(yǎng)、分區(qū)保養(yǎng)
各車間的機器,為了使在機器運轉中容易失靈的機件保持良好狀態(tài),延長其使用壽命,以保證機器正常生產,維修工對所分管的機臺應進行巡回檢修。在巡回檢查中發(fā)現問題,及時修理,保持機器正常運轉,保證機器完好,促進生產計劃的完成。
機器保養(yǎng)要做到:
1、每班巡回檢查2次;
2、上班時做好加油工作;
3、保持機件齊全、螺絲擰緊;
4、做好機臺清潔衛(wèi)生工作,做到漆見本色、鐵見光;
5、機器保養(yǎng)采用分機保養(yǎng),分工負責,定機、定人;
6、認真做好保養(yǎng)機器的`工作,保證臺臺完好。
7、各類機器定機定人,非規(guī)定操作人員,未經組長安排和維修保養(yǎng)人員的同意不準隨便開動。
第六條 電器設備維護保養(yǎng)
電器設備保養(yǎng)要做到:
1、對電器設備的并關、控制箱的完好情況,每3個月檢查一次;
2、對車間的電器開關、電表的完好及清潔,每一個月檢查一次;
3、每6個月對電線、電燈檢查一次;
4、對車間的電動機,每半年檢查一次;
5、防暑降溫的電動機(排風、吊扇、臺扇),每年檢修一次,在每年“五一”節(jié)前檢修完;油開關每年換油一次。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7
一、制定維修保養(yǎng)計劃
1、項目工程部各專業(yè)主管負責制定維修保養(yǎng)計劃初稿。新項目在正式接管后兩個月內做出,并上報項目經理。計劃分專業(yè)制定。
2、工程部負責人在收到維修保養(yǎng)計劃初稿后,對初稿進行修訂。上報項目經理審批,此工作于15日內完成。
3、項目經理在收到本項目設施設備年度維修保養(yǎng)計劃后,于15日內審批完成并下發(fā)至工程部執(zhí)行。
二、執(zhí)行維修保養(yǎng)計劃
1、項目部由項目經理每月召開一次有關設施設備的工作會議,聽取工程部關于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計劃執(zhí)行情況及遺留問題的匯報,同時聽取有關部門對設施設備使用情況及維修保養(yǎng)工作的意見、建議,協調維修保養(yǎng)工作中需要配合及工程部負責人職權范圍內無法解決的問題。
2、工程部負責人將審批后的年度維修保養(yǎng)計劃按月、按系統(tǒng)或專業(yè)下發(fā)至各專業(yè)主管,各專業(yè)主管按計劃實施。
3、每項維修保養(yǎng)工作實施后由工程部負責人填寫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并于工作完成后二日內將此記錄上交項目經理。
4、工程部負責人將每月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匯總后于第二月首5日內做出并上報項目經理。
5、因客觀原因經批準未按期完成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必須由工程部在相應的.時間內完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個月。
三、修改維修保養(yǎng)計劃
1、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計劃每年修訂一次。每計劃年度最后一個月首日前項目部工程負責人將修改稿上報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應于15日內審批完成并下發(fā)至工程部負責人。
2、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計劃若未進行修改,同樣上報項目經理審批,審批時間為15日。
3、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計劃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也可進行修改,但每項修改必須經工程負責人審核并將修改理由上報項目經理審批。審批后的修訂計劃送達項目工程部執(zhí)行。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8
1、企業(yè)培訓分為技術能力培訓、管理能力培訓等培訓類別,技術能力培訓主要針對普通員工兼顧管理人員。管理能力培訓重點針對企業(yè)的中層和基層班組負責人。
2、每年初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和培訓形式。建立和完山維修人員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人事管理機制,實行所有維修生產技術人員先培訓后上崗的管理機制。
3、人員培訓根據崗位規(guī)范要求,本著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有計劃的選送人員參訓。根據培訓內容組織培訓人員,培訓設備和選定培訓教師,有效的保證培訓目標順利完成。
4、利用各種培訓方式,積極參加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活動,逐步提高維修技術人員的技術等級,切實提高維修人員的.維修水平和能力;積極參加行業(yè)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組織的培訓。
5、維修人員培訓內容:
維修規(guī)程,工藝流程,技術等級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現有設備和新儀器、設備的構造、原理性能及使用,維修技術常識;汽車維修的檢修、實驗、質量檢驗;汽車維修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汽車檢修專業(yè)理論和維修操作技能等。
6、年底對培訓工作進行深入分析并總結,結合工作重點提出下年度培訓目標。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9
為了合理利用各種資源,加強公司內部運輸車輛管理,節(jié)省時間和費用,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和項目進度,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運輸車輛均適用此規(guī)定。
二、維修原則
1、凡公司所轄運輸車輛能在車隊維修的,一律在車隊維修。
2、車隊因技術、裝備所限,不能完成維修任務的(如修輪胎、電、氣、路、修理大梁等),可由各廠自行找外協維修。
3、各單位每年可確定兩家外協單位做為運輸車輛維修點。一旦確定需報公司備案。
4、運輸車輛在內部維修所需零配件,由車輛所屬單位負責領取,車隊維修師傅幫助提供型號、規(guī)格等咨詢服務。
5、運輸車輛產生的維修費用,計入車輛所屬單位成本費用。
三、維修管理
1、車隊維修處應建立各單位單車維修臺帳。
2、各單位運輸車輛在公司廠區(qū)內出現故障,一般將車輛拖至車隊維修。特殊情況下,修車師傅可到車輛故障現場維修。在廠區(qū)外出現故障,可直接到外協維修點維修。出現爆胎直接找外協維修。
3、車隊無法實施的維修項目,由車輛所屬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車隊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到外協維修。情況緊急的,須電話告知,三天內補辦簽字手續(xù)。否則,各單位不能入帳。
4、維修人員應執(zhí)行24小時值班,保證不因維修不及時而影響生產。
5、故障車(非所轄車輛,下同)駕駛員負責本車零配件的領取,車隊負責維修或更換。時間緊急時,車隊有零配件可暫時借用,并履行簽字等借用手續(xù),兩天內由故障車駕駛員負責領取歸還。
6、故障車修好后,駕駛員要在修理清單上簽字確認。修理清單一式三份,第一聯由車輛所屬單位核算單位存,第二聯維修方存,第三聯由車輛駕駛員保存。
7、各廠應根據本單位車輛及零配件易損易壞情況,適時上報零配件采購計劃。
8、車隊維修班應保證維修質量,堅決避免剛經過維修的部位或零配件前修后壞。否則與維修員績效掛鉤。
9、各單位更換的`廢舊零配件應按《廢舊物資管理制度》處理。
四、要求及考核
1、各有車單位應提高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定時保修意識,切實在規(guī)定時間,對重要部位進行保養(yǎng)。若因保養(yǎng)不到位,如缺油、無潤滑等,造成車輛損壞、故障,車隊應在維修清單原因欄目說明。不據實填寫,每處處罰車輛駕駛員100元,扣所在單位月度績效0.5分/次。各廠未對有效保養(yǎng)的車輛駕駛員進行處罰,每次處罰各單位核算辦負責人200元,扣所在單位月度績效1分/次。車隊未在維修清單原因欄目說明,每次處罰車隊負責人100元。
2、車隊能夠維修的車輛而車輛所屬單位弄虛作假,外出維修的,一經發(fā)現,每次處罰車輛駕駛員200元,連帶所在單位月度績效1分/次(駕駛員操作不當原因除外)。
3、車隊能夠維修的故障車,而以各種理由拒絕維修,或遲緩維修影響生產的,每次處罰車隊負責人100元,連帶單位月度績效0.5分/次。
4、維修質量不高,支差應付,前修后壞,每次處罰車隊100元,連帶單位月度績效0.5分/次。
5、每季度對外協維修價格進行市場核查并向各廠核算辦遞交詢價報告,確保不高于市場維修價。各廠核算辦應依據市場調查報告價或低于報告價計算。
6、違反本規(guī)定相關要求,每次處罰責任人50-200元,連帶單位月度績效考核0.5-2分。
7、車輛所屬單位因各種理由不提供零配件,車隊有權拒修(夜間等特殊情況除外),駕駛員或車輛所屬單位借用零配件不還,車隊向綜合管理處投訴,查證屬實,每次處罰車輛所屬單位月度績效0.5分,單位負責人100元,車輛駕駛200元,并限期歸還。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0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2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對公司車流量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2章 車輛維修規(guī)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修理。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fā)動,收車后需要填寫車輛的使用說明,發(fā)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及時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詳細說明請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及費用預算,經車輛主管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進行審批。
第7條 司機將公司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第8條 公司的高級車輛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廠,但司機所洽談的'修理廠必須正規(guī)且收費適中,并必須得到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行政總監(jiān)的審批同意,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jiān)督,發(fā)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同時,應及時上報人事行政部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tǒng)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司機必須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維修完成后,司機或車輛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以備不時之需。
第13條 司機必須將車輛維修中替換下的車輛零配件帶回公司,由車輛主管負責清點,并簽字驗收,交人事行政部進行統(tǒng)一處理,所得收入需及時交至公司財務部。
第14條 車輛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妥善保管。
第3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5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6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車輛主管會同財務人員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結算,其中指定修理廠的選擇、修理費的商談由車輛主管、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財務部經理共同確定。
第17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應將《修理費用明細表》、審批報告及廢舊零部件的收據交車輛主管審核。
第18條 車輛在中途發(fā)生故障急需維修時,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后司機方可安排維修。而維修費用超過200元以上時,司機應通過電話向車輛主管請示,經車輛主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
第19條 車輛在路途中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并經車輛主管進行審核。
第20條 修車時司機所提交的修車申請應詳細說明修車類別、項目、部位及費用預算,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下時,由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上時,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后報行政總監(jiān)審批。車輛的大修、中修必須經過總經理的審批。
第21條 車輛的電瓶、輪胎短于正常的核定壽命時,其修理或更換費用由司機按比例承擔;超出使用壽命者,按比例獎勵所節(jié)余費用的50%給該車輛的司機。
第22條 因工作需要變更駕駛車輛的,經車輛主管確認后,在一個月內,車輛變更前的司機應承擔車輛變更后的司機超出核定修車費用30%的修理費,因交通事故造成變更或因車輛變更后的司機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損失除外。
第23條 各車輛洗車費實行成本制,每輛車的月洗車費用不得超過30元,洗車費用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后,司機持消費憑證到財務部進行報銷。
第4章 附則
第24條 本規(guī)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5條 本規(guī)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6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guī)定沖突者,自本規(guī)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1
一、熱愛本職工作,對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刻苦鉆研業(yè)務技術,樹立為上帝服務的公仆意識,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二、工程維修項目,要精打細算,修舊利廢,對市場行情反復調研,多快好省地編制維修預算。
三、維修中精心作業(yè),不粗制濫造,節(jié)約原材料,節(jié)省工時,保證維修的質量和按期完成,不準擅用公司材料干私活。
四、愛護工具和機械設備,正確使用各種機具,平時注意機具的保養(yǎng)和維修,故意損壞機具和丟失要折價賠償。
五、嚴格按照《維修服務工作規(guī)程》作業(yè),做好現場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
六、樹立強烈的企業(yè)意識,文明施工,顧客至上,作業(yè)時盡力不影響他人;公共場所作業(yè)必須設置標示牌,必要時加圍欄或護繩;自覺做好施工場地收尾工作,達到下工活底清,以保持小區(qū)優(yōu)美整潔的環(huán)境。
七、對日常報修的.維修工作要做到及時,迅速完成各項修理加工任務,遇有故障必須徹底處理,不得馬虎、敷衍,不得損壞原有的功能和格調。
八、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認真執(zhí)行安全制度,把安全第一放在作業(yè)首位。
九、不準私接任務,不干私活,認真填寫《維修派工單》。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2
一、學校新建改建項目應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所有基建維修項目必須遵循滿足使用功能,節(jié)約建設經費,應先做維修項目預算審核,后組織施工的程序。
二、10000元以下維修項目由基建科負責詢價比價,詢價的施工單位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寫詢價記錄,推出信譽好、質量優(yōu)、價位低的施工單價,報校長審批后組織施工。
三、1萬以上30萬元以下項目采用簡易招標法,校領導及各部負責人等組成招標小組(有效競價單位不得少于三家),發(fā)放招標書、收齊招標書(投標書由監(jiān)察室封存好),提交招標小組開標、評標和定標,參與招標的`單位可以由教職工推薦,但必須具備相關的施工資質,中標單位與學校簽訂施工合同。
四、30萬元以上項目必須進入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
五、基建科應加強施工項目質量、進度等監(jiān)督管理,并做好工作日志,發(fā)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況立即通知施工單位整改,工作變更需雙方協商,并有書面同意書,方能變更,否則視作違約,應追究相應違約責任。
六、基建科應會同學校其它部門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紀守法。
七、基建維修項目竣工后,施工單位提交工程決算進行予審核,經審計部門審計報告交校領導審批。
八、學校一般安排在暑假對學生公寓、教學、實訓場館水、電進行集中維修,基建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維修計劃,編制工程預算,報校領導審批,并組織施工。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2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二章 車輛維修規(guī)定
第4條 公司貨運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fā)動,發(fā)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及時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詳細說明維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經車輛主管審核并預算費用簽字后報綜合辦進行審核,屬于1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由車輛主管報請綜合辦主任批準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項目的,由綜合辦對車輛進行現場驗證,報請總經理批準修理。
第7條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8條 公司的公務用車和高級車輛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由車輛主管提出書面維修項目申請,由綜合辦主任組織人員現場驗證,并對修理費用做出認真評估后,報總經理批準,送達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和車輛主管需要加強監(jiān)督,發(fā)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綜合辦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tǒng)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交綜合辦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維修完成后,司機或車輛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簽字,中修、大修項目必須由綜合辦參與驗收簽字,否則,維修費用不予報批。
第12條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結算維修費用時一并出具查證。
第13條 司機必須將車輛維修中替換下的車輛零配件帶回公司,由車輛主管負責清點,并交綜合辦辦簽字驗收,登記入庫。若進行處理或再利用時,經履行有關手續(xù),經領導審批后辦理。
第14條 車輛替換的配件由綜合辦指定專人專庫進行統(tǒng)一保管。
第15條 車輛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記造冊。
第三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6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7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制定修
理廠點每月25日前到公司統(tǒng)一結算,當月可開具正規(guī)稅票的當月給付,當月不能開具正規(guī)稅票的',可先行請公司領導簽字確認,待正規(guī)發(fā)票到位后再行換票給付,每月超過25號以后的沒有確認前的費用不予報銷。其中制定修理廠的選擇、修理費的商談由車輛主管、綜合辦主任及財務部部長共同確定。
第18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或具體承辦人應將《修理費用明細表》、審批報告及廢舊零部件的收據交車輛主管審查,車輛主管報綜合辦主任審核。
第19條 車輛在中途發(fā)生故障急需維修時,200元以下修理項目時,須電話征得車輛主管同意,經200元以上車輛主管經綜合辦主任同意后方可維修,如果有隨車人員時需在修理費用單上作簽字證明。
第20條 車輛在路途中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并經車輛主管進行登記核查,同意交由綜合辦審核、登記、驗收保管。
第21條 修車時司機所提交的修車申請應詳細說明修車類別、項目、部位及費用預算,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下時,由綜合辦主任審批;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上時,經綜合辦主任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車輛的大修、中修必須經過綜合辦主任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22條 駕駛人員因人為因素造成輪胎損壞的,由其本人承擔輪胎總價30%。
第四章 附則
第23條 本規(guī)定由綜合辦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條 本規(guī)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5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guī)定沖突者,自本規(guī)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4
第一條預防性維護保養(yǎng)
1、所有設備必須根據維修保養(yǎng)手冊及相關規(guī)程,進行定期檢修及保養(yǎng),并制訂相應年度、季度、月度保養(yǎng)計劃及保養(yǎng)項目。
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保養(yǎng)計劃及保養(yǎng)檢修項目,以便盡可能延長系統(tǒng)設備正常使用之壽命,并減少緊急維修之機會。
3、保養(yǎng)檢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并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設備維修檔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4、各系統(tǒng)之維護保養(yǎng)計劃及保養(yǎng)檢修項目之制訂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并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經理審閱;保養(yǎng)檢修及更換零配件之記錄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
5、進行正常系統(tǒng)維修保養(yǎng)及檢修時,如對業(yè)主使用產生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管理處,由管理處發(fā)出通告,確定檢修起止日期及時間(須盡可能減少對業(yè)主之影響范圍),以便使受影響之業(yè)主做好充分準備。
第二條緊急維修
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須立即通知工程部經理,安排有關人員立即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2、如因緊急維修,必須對業(yè)主使用產生影響時,管理處須立即通知業(yè)主,并向受影響之業(yè)主發(fā)出緊急通告,同時,需考慮盡量減少影響范圍。
3、如發(fā)生故障之設備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之應急處理,以盡量減少對業(yè)主之影響,并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之保修負責人。
4、緊急維修結束后,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并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guī)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fā)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管理方工程部報告。此報告由工程部資料管理人員存入設備維修檔案,備查。
第三條設備的更新及系統(tǒng)改造
1、出于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運行、減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工程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設備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議。
2、設備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管理方總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3、由于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盡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業(yè)主影響最小之時間進行。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5
一、供電系統(tǒng)管理
1.供電運作和巡視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電房的值班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
2.配送電建立24小時運行值班制度,對配電裝置及高壓室經常進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視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值班記錄及巡查記錄中注明;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管理處或機電設備公司。
3.配電設備由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和值班,配電設備的停送電由值班電工操作,非值班電工禁止操作。值班員必須做好值班記錄,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4.供電線路嚴禁超載供電,配電房內禁止亂拉亂接線路,在夏季供電高峰時,應按負荷的需求,有計劃的切換變壓器。
5.停電時,應提前向用戶發(fā)出通知;恢復送電時,在確認供電線路正常、電氣設備完好后方可送電。
6.配電房內設備及線路變更,要經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變更,要上報公司領導批準。
7.配電房消防設施完好,并有手持式氣體滅火器。注意防止小動物進入;無關人員須經管理處辦公室許可方可進入。
8.加強日常維護、檢修,保證配電房內公共照明、指示、顯示燈具等設施的完好。
二、供水管理規(guī)定
為保證向用戶供應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生活用水,加強供水管理,達到節(jié)約用水、滿足用戶需要之目的,特規(guī)定如下:
1.由管理處指派一名責任心強、作風正派、身體健康的水管員負責對樓宇水池、水箱鑰匙的保管和水池、水箱的清洗工作。
2.在非限水季節(jié)(以市政府通知為準),管理處應盡力保證隨時向住戶供水。在確實需要臨時停水時,應先通知住戶;停水后必須采取臨時供水辦法,向住戶供水。
3.地下貯水池、天面水箱每年應徹底清洗兩次(特殊情況由水管員向管理處建議增加清洗次數),并送水質樣品(或由水務局取樣)到市政府有關部門檢驗,水質必須合格。水箱人孔應加蓋、加不銹鋼紗網密封并加鎖。
4.水管員在巡查中發(fā)現跑、冒、滴、漏現象,應立即向管理處報告,由管理處組織人員進行搶修,杜絕浪費。
5.抄表員每月要對每戶用水量進行分析,發(fā)現用水異常應進戶查詢,幫助解決用水浪費現象。
6.隨時向住戶進行節(jié)約用水、計劃用水宣傳教育,提高全體用戶節(jié)約用水意識。
7.執(zhí)行市政府分段收費規(guī)定,用經濟手段管理,加強節(jié)約用水。
三、電梯安全管理規(guī)定
電梯屬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性較大的特設設備,是高層住戶主要的交通工具,為了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更好地為業(yè)主服務,特制訂以下幾條:
1.梯維修保養(yǎng)相適應的各種機具、設備、儀表、儀器和調試、檢測手段,要有具體的質量保證體系。
2.電梯隊維修技術人員須有高中以上文化,并經市勞動局培訓取證后方可上崗。
3.電梯任何設備非電梯維修人員禁止操作(主要部件不得隨意調動)。
4.各電梯組要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求電梯工對講機隨身帶,做到隨叫隨應,從電梯故障反映時起不得超過8分鐘到場。
5.如電梯發(fā)生困人故障,中控室保衛(wèi)應首先用大堂至電梯轎廂內的對講安慰乘客不要驚慌,利用攝像系統(tǒng)觀察轎廂內乘客的行動,并盡快通知電梯維修工前往求援乘客。
6.電梯工應每日對電梯進行巡視、檢查、填寫記錄,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書面報告領導研究解決。
7.未經公司領導書面批準,電梯任何設備及功能不準變動,否則后果自負。
8.電梯工認真執(zhí)行電梯半月、月保、季保、年保的定期保養(yǎng)內容,認真維修電梯所發(fā)生的故障,并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及故障處理記錄。
9.維修、保養(yǎng)、正常停電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停梯,應在基層掛牌告示。
10.下月電梯檢修檢修、保養(yǎng)耗用材料計劃、工作計劃,應在當月25日前報電梯隊審批、備料安排。
11.每月5日電梯隊召開一次安全會議,要求全體人員參加(除值班外),并做會議記錄。
12.每季度電梯進行一次由電梯安全管理機構及責任人組織的安全檢查。
四、消防實行三級檢查制度
(一)三級檢查的組織形式消防安全檢查分為班(組)、管理處、公司三級檢查。
(二)一級檢查
一級檢查由班(組)組織實施,要求每班檢查一次。
1.接班人應提前10分鐘到崗,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介紹本班安全情況,待接班人對本崗位、本責任區(qū)的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后,予以簽字確認。
2.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應及時將檢查結果報告本班班長。
3.交接班時如因接班人檢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發(fā)現的問題,主要由交班人負責,交接班時發(fā)生的問題,由本崗交接班雙方共同負責。
4.檢查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一般性問題,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重大火險隱患須迅速(書面)報告管理處領導。管理處領導接到報告后必須盡快處理,不得貽誤戰(zhàn)機。
(三)二級檢查
二級檢查由管理處組織實施,要求每月檢查一次。
1.管理處領導每月組織班(組)長對責任區(qū)域的消防安全設備(施),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
2.檢查各班組對防火安全工作任務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
3.通報檢查情況,開展宣傳教育,強化消防安全意識,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在公司領導檢查工作時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四)三級檢查
三級檢查由公司組織實施,要求每季度檢查一次。
1.每季度由公司安委會組織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一次重點檢查或抽查。
2.檢查管理處貫徹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好的單位提出表揚或獎勵,差的單位進行批評或處罰。
(五)檢查的主要內容
1.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貯存、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3.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檢查制度是否落實。
4.庫內的物資分類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庫房內燈泡是否≤60w;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庫房值班情況等。
5.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轉情況;電線、電纜的絕緣層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現象;電動機有無空轉,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私拉亂接電線情況等等。
6.使用可燃、易燃油類及對殘油、氣的處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7.動火前是否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重點部位、危險場所動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按規(guī)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tǒng)的管理與使用情況。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檢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嚴格,責任是否落實到人,是否始終處于臨戰(zhàn)狀態(tài)。
10.是否按規(guī)定對來訪人員進行詢問、登記并禁止運載、攜帶易燃危險物品的車輛、人員進入小區(qū)。
11.員工對小區(qū)的消防栓、滅火器的擺放位置是否清楚,使用方法是否正確。
五、房屋維修保養(yǎng)制度
為了認真解決用戶入伙后房屋維修問題,在本著實事求是,劃清責任,合理收費,服務用戶的精神,特制訂本規(guī)定。
1.用戶在入伙時同管理處人員共同驗收房屋發(fā)現的質量問題,要在交驗單上分項注明整改項目并簽字,由管理處負責聯系地盤組織專人維修。維修后管理處實行消項驗收,維修所發(fā)生的人、工、材料等費用由地盤負責。
2.用戶房屋自入伙起一年內發(fā)生的房屋質量問題,均屬于建筑施工質量保修期保修內容,管理處在接到用戶投訴和反映情況后,如果工程較小,涉及金額不大,則維修班自行維修。如發(fā)生重大的質量問題或涉及金額較大,應立即報告工程部和主管領導,聯系發(fā)展商,由發(fā)展商找施工隊保修,所發(fā)生的有關費用在施工質量保證金中攤銷。
3.用戶入伙滿一年后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屬于入伙后未整改的遺留問題,原則上同第2條。屬于用戶在使用和改建或裝修中發(fā)生的問題,由用戶自行負責。
4.如用戶需要進行一般性的維修,可直接向維修班提出維修申請,由管理處維修班進行維修,維修后由業(yè)主簽名驗收,維修班按成本價合理收費。
5.如用戶提出大的維修申請,維修班應上報管理處,管理處派專職人員核實情況,制訂維修計劃,組織人員維修,維修后由用戶驗收并在派工單上簽字。
6.凡樓宇內、外公共部位發(fā)生的維修,由管理處負責完成,維修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在管理費中開支,不再向用戶收費。
六、公共建筑設施保養(yǎng)制度
(一)目的:通過對建筑有計劃的保養(yǎng),使建筑美觀耐用,保持完好,延長其使用壽命。
(二)原則:日常發(fā)現建筑有缺陷的,及時進行維修;并有計劃地對建筑物實行系統(tǒng)的保養(yǎng)。
(三)職責:一般情況下,建筑物的清潔保養(yǎng)由清潔班按照《清潔綠化管理手冊》中有關規(guī)定負責執(zhí)行,填寫相應的清潔記錄;其它保養(yǎng)內容由維修班負責執(zhí)行,填寫《公共設施保養(yǎng)記錄》。維修班長每年初根據公共建筑設施保養(yǎng)計劃標準,結合管理處實際情況,制定出公共設施年度保養(yǎng)計劃。
(四)內容:
1.屋頂。每2年對隔熱層進行保養(yǎng)一次,對面磚破碎或裂縫較大的應及時更換,并對面磚表面用白水泥勾縫。
2.外墻飾面。每年對重點部位進行清洗;每3年進行全面清洗;在清洗時,發(fā)現有外墻飾面脫落的應及時進行修補,恢復原樣;對于外墻滲水的,請參考《房屋維修加固手冊》修理。
3.內墻飾面。每3年進行全面保養(yǎng)。對粉刷面發(fā)現有裂縫應修補;對磁磚面裂縫較大的應予以更換,對認為可疑部位用小鐵錘輕輕敲擊,發(fā)現有空鼓的地方,進行更換或在以后日常巡查中注意,發(fā)現有脫落及時修補。
4.樓梯間。樓梯間踏步每3年進行保養(yǎng)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修理。樓梯間墻面粉刷,日常發(fā)現有裂紋、龜裂、剝落等應及時修理;每3年進行一次全面保養(yǎng),對粉刷內部有損壞的`,用小鐵錘在可疑的地方輕輕敲擊,如發(fā)出空殼聲,則有起殼現象,確定起殼范圍后進行修補。
5.門。對防火門日常發(fā)現有生銹或掉漆的,應及時修理;每年全面保養(yǎng)一次,對生銹、掉漆或起皮部位應重新刷漆;對防火門軸承上油一次。對其它類型門每年對軸承上油一次。
6.防盜網、花園圍欄。根據損壞程度確定重新刷油漆的周期,原則上每2年應刷油一次,最長時間不超過4年。
7.窗。每年保養(yǎng)一次,對門窗框松動、翹曲,應將錨固鐵腳的墻體鑿開,將鐵腳取出扭正,損壞的應焊接好,并將門窗框矯正后,用木楔固定,墻清理干凈灑水潤濕后,用高強度水泥砂漿把腳重新錨固,并填實墻洞,等砂漿強度達到要求后,撤去木楔,把門窗框與墻壁間的縫隙修補好。對斷裂損壞部位可按原截面型號用電焊接換。翹曲或損壞嚴重的門窗扇,應卸下進行矯正,焊接后重新安裝。每年對配件上油一次。
8.公共地磚。日常發(fā)現損壞及時維修,每3年進行全面保養(yǎng)一次,發(fā)現地磚損壞或裂縫嚴重的應更換。
9.吊頂。日常對吊頂進行檢查,發(fā)現有破損的應及時更換,每3年揭開石膏板查看吊頂鋼絲,有生銹嚴重的應取下更換。
10.人行道、車行道。日常發(fā)現有損壞的人行道、車行道應及時修補;每年保養(yǎng)道路一次,對表面起砂的應先用榔頭把酥松起砂的部分敲松,然后用高壓水槍沖刷干凈后,用高強速凝水泥砂漿修復。
11.管道。原則上管道每3年應全部刷油一次,但對重點部位,有必要時可以增加次數(如室外一樓地面的管道可以每年刷油一次,對室內管道,嚴重污染的應隨時刷油)。
12.污水井。每年揭蓋檢查清理污泥一次。
13.擋雨篷。每年全面檢查一次,對螺絲部位進行加固,對脫膠部位進行補膠;在大雨等天氣來臨前,應視情況增加保養(yǎng)次數。
14.玻璃幕墻(包括玻璃門)。每年對玻璃幕墻進行一次全面清洗及保養(yǎng),對玻璃幕墻(玻璃門)的玻璃膠進行檢查,發(fā)現有脫膠的應補膠,對玻璃門軸上油一次。
15.在大風等來臨前夕,應對窗戶、玻璃幕墻仔細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以免發(fā)生意外。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6
一、目的
為保證車輛行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yǎng)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訂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所有公司車輛。
三、車輛維修保養(yǎng)負責人
車輛的保養(yǎng)及維修由車輛對應駕駛員負責。
四、成立鑒定小組
關于公司車輛的保養(yǎng)維修,公司成立鑒定小組。組長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員由組長指定的2名人員(含司機)擔任。 鑒定小組的職責:鑒定維修保養(yǎng)后的.車輛狀況是否合格;鑒定車輛維修保養(yǎng)費用的合理性。
五、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
1、新車走合保養(yǎng)必須到新車制造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保養(yǎng)。
2、駕駛員必須按要求及時對車輛例行保養(yǎng),做到不超保、不脫保。因保養(yǎng)不及時引起機械損壞或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損失。
3、各部門車輛需進4S店或汽修廠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向其部門經理報告,由駕駛員說明具體情況。
4、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5、對于維修保養(yǎng)費用預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駕駛員報部門經理批準;2000元及以上的必須開具《車輛派修單》,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維修。
6、維修時更換部件須將舊(壞)件交回公司驗審。
六、費用的報銷與鑒定
1、車輛維修保養(yǎng)后,駕駛員憑明細單據予以報銷。費用單據的各項開支必須清晰明了的進行標注,不得籠統(tǒng)合并費用。
2、車輛維修涉及更換部件的,舊(壞)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3、對于駕駛人維修保養(yǎng)車輛后的費用單據,鑒定小組要及時查閱,依據符合市場價原則進行評定,對于費用不清、費用不合理部分有權質疑。對于維修保養(yǎng)人(駕駛員)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費用,或者鑒定小組認定的不合理費用,均由維修保養(yǎng)人(駕駛員)自行承擔。
七、本規(guī)定由財務部負責實施,企管部跟進。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7
1.總則
為加強白溪水電廠設備檢修管理, 執(zhí)行“計劃檢修、預防為主”的檢修方針,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設備“健康水平”,保證電廠安全、穩(wěn)定、經濟運行,特制定本設備檢修管理制度。本設備檢修管理制度適用于電廠各類設備檢修管理。
2.職責劃分
2.1電廠運行部負責設備運行管理,運行部是電廠生產運行、檢修調度的中心。
2.2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設備技術管理和檢修管理,是電廠技術管理中心。
2.3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全廠機電設備、自動化設備、通信設備的定期維護、缺陷處理、事故處理、主設備小修、輔助設備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監(jiān)理工作。
2.4主設備大修、技改、“兩措”工作量大、專業(yè)性強的項目通過競標外委。
3.檢修分類
3.1缺陷處理和事故檢修:指在設備發(fā)生故障或事故之后進行的非計劃檢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設備缺陷、故障、事故,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
3.2定期維護:指按設備說明書要求,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的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對設備進行檢查、局部修理、保養(yǎng)和清潔,防止故障和事故發(fā)生,保持設備“健康水平”。
3.3年度預防性檢修:指按有關檢修、試驗規(guī)程和設備說明書要求,每年枯水期對設備進行的檢查維護、試驗和檢修工作。其目的是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發(fā)生,保持設備“健康水平”。
3.4主設備大修:指按《發(fā)電廠檢修規(guī)程》要求和設備狀況,對主設備進行定期的大修,為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恢復設備原有的技術性能。
4.年度檢修計劃
4.1電廠每年在枯水期對全廠機電設備進行一次年度預防性檢修。年度預防性檢修的'任務是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
4.2年度預防性檢修項目根據《發(fā)電廠檢修規(guī)程》、《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等規(guī)程規(guī)范、設備說明書要求及設備運行情況制定。
4.3年度預防性檢修項目計劃在每年9月由生產計劃部提出,報總工程師審核?偣こ處熃M織運行部、維護班專業(yè)人員對項目計劃進行討論、修改,形成“年度檢修項目計劃”,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zhí)行。
4.4維護部每年10月根據“年度檢修項目計劃”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報電廠廠長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zhí)行。
4.5維護部按公司批準的“年度檢修計劃”和“年度檢修項目計劃”進行年度預防性檢修工作,不得漏項、延期、超預算。
5.定期維護計劃
5.1設備定期維護項目在《維護手冊》中規(guī)定,《維護手冊》由維護部每年修訂一次。
5.2維護部應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維護計劃,報總工程師批準后認真執(zhí)行。
5.3定期維護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設備的狀況如何,必須按期進行。在定期維護中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檢修計劃。
6.檢修質量驗收
6.1檢修質量主要靠《檢修規(guī)程》、《維護手冊》、檢修工序卡和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責任心來保證。設備檢修維護完成后實行分類驗收。
6.2設備消缺驗收按《設備缺陷管理制度》相應條款進行。
6.3一般設備事故檢修完成后,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值長和運行部主管復檢驗收。重大設備事故檢修完成后,由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班專業(yè)人員驗收。
6.4設備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人員復檢驗收。
6.5輔助設備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后,由設備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yè)工程師復檢,運行部經理和維護部經理驗收。
6.6主設備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后,由設備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yè)工程師復檢,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部專業(yè)人員驗收。
6.7設備檢修驗收投運后,在保質期內發(fā)生因檢修質量引發(fā)的故障或障礙,要追究工作負責人及驗收人員責任。
6.8外委檢修工程由生產計劃部負責監(jiān)理,完成后,由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班專業(yè)人員驗收。
6.9檢修質量檢查、驗收時,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guī)程規(guī)范、設備廠家說明書要求執(zhí)行。
7.檢修報告管理
7.1設備消缺工作完成后,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缺陷記錄》、《設備檢修交待》、《設備缺陷通知單》中完成。
7.2事故檢修工作完成后,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后,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交待》、《定期維護記錄》中完成。
7.4年度預防性檢修,主設備和與主設備同步進行的輔助設備檢修報告,應在工作結束后七日內由設備主管工程師完成,專業(yè)工程師審核,主任工程師總結,十日內提交整體檢修技術總結報告,報總工程師批準。
7.5主設備大修報告在工作結束后三十日內由外委單位完成,主任工程師審核,總工程師批準。
8.檢修現場管理
根據白溪水電廠部門職能劃分,檢修作業(yè)管理是維護部的主要職能。維護部主要承擔電廠設備消缺、定期維護、檢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監(jiān)理工作,確保檢修作業(yè)安全、檢修維護質量,按規(guī)定工期完成檢修任務,控制檢修成本。
詳見電廠維護管理制度之《檢修現場管理制度》。
9.執(zhí)行日期
本制度從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8
1、及時檢查維修井下各探頭、傳感器、信號電纜、主機裝置,確保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運轉正常、靈敏、可靠。
2、及時、認真、準確地填寫維修記錄,并建檔存查。
3、根據礦井年度采掘計劃,編制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裝置、安裝和維修計劃。
4、井下設有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應反映到地面機房,如出現故障,必須在2小時內處理完畢,若不能處理,應及時報告礦長,并召請縣煤管局或煤科院駐宜辦事處聯系,并作好記錄。
5、監(jiān)控裝置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在入井前進行地面調試,不合格的產品嚴禁入井。
6、根據《規(guī)程》規(guī)定監(jiān)控裝置在井下,運行達半年時,必須送出井外維修。
7、維修人員對安全監(jiān)控裝置要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故障及時處理,保障監(jiān)控系統(tǒng)完好率為100%。
8、傳送信號電纜要求懸掛整齊,高度不得低于1.6米,防止礦車碰斷,擠斷以免信號中斷。
9、瓦斯探頭定期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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